根据公司法,香港有限公司之周年会计报告必须经持有执业证书之执业会计师进行法定审计核数。该会计师必须拥有专业资格及为有关法例所认可。我们安排之工作乃跟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既定的会计及审计核数准则,而且受该公会之专业操守守则所监管,特别强调核数师之独立性及其在客户资料保密等。

我们安排的审计核数工作自当遵守香港会计师公会之审计核数指引,但也跟据客户之业务特性及特别要求并以风险主导的方法,从而达致有效率的审计核数工作。

法定审计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之其中一个要求,凡于香港成功注册的有限公司必须提交其利得税报税表连同经会计师签署及审核之财务报表。此外,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有限公司应编制已审核的财务报表,并于周年大会上提交公司省览。因此,新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于成立日起计18个月之内准备第一份已审核的财务报表。


专项审计
除周年的法定审计外,部份客户的股东在以下情况为保障他们的利益也会要求核数师对财务报表作出适当的审核:

不当管理行为调查
业务出售及相关估值
收购合并或上市
运作效率及管理表现评估
审计以外的合理核证
政府旨在透过举办项目和计划,如“创新及科技基金”去提升本地经济活动的竞争力,并且将要求公司提交经注册执业
会计师核证的审计报告。若贵公司正寻找相关的核证服务,我们丰富的经验定必可帮助您。

本公司提供免费初步谘询及评估服务。经初步谘询及评估后,按贵公司之实际情况、要求及所需服务而建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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