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如欲委託本公司成立外商常駐中國代表處,請提供以下資料:
   
代表處首席代表及一般代表身份證明副本各5份(須本人簽字+蓋派出企業公章)
  【註:身份證明是指身份證、回鄉證(香港人或澳門人)、臺胞證(臺灣人)、護照(外籍人員);如無增設
一般代表則無須提供一般代表的身份證明副本】
首席代表及一般代表的履歷證明各2份(須本人簽字+蓋上派出企業公章)
  【註:須注明個人聯繫方式及護照號碼;如果履歷證明為外文,須提供由本人簽字 + 蓋派出企業公章的中文翻譯件】
首席代表及一般代表的彩照(2寸彩照各8張;1寸彩照各8張)
首席代表及一般代表的健康狀況證明
派出企業的主體資格證明
  【註:派出企業的主體資格證明一般指:註冊證書、商業登記證、周年申報表。
如為香港或澳門公司,公司主體資格證明副本須經具有中國委託公證人資格的律師公證;
如為台灣公司,公司主體資格證明副本須提交當地公證機構公證並經廣東省公證員協會核驗;
如為外國公司,公司主體資格證明副本須經公司當地公證部門公證並經中國駐當地使館認證。】
派出企業的聯繫資料(包括:公司的固網電話、傳真、地址、網址及公司聯絡人的名字、電話、郵箱
代表處財務負責人及辦稅人員的身份證副本各2份(須注明各人的職務、聯繫電話、電郵)
代表處註冊地址的租賃合同房地產權證副本(如委託本公司代辦辦公室租賃手續則毋須此項,此服務須額外收費)
  【註:租賃合同須以派出企業名稱或代表處的首席代表姓名租用,建議面積為30平方米或以上,租期一年或以上,
用途爲商住兩用或寫字樓。該合同須經當地房屋租賃管理所登記。】
房東的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派出企業的銀行資信證明
  【註:收件人為「敬啓者」;內容須注明「公司賬戶往來正常或信用正常,無不良記錄」。派出企業如爲香港公司,
公司主體資格證明副本須經具有中國委託公證人資格的香港律師樓公證。】
   

客戶如欲委託本公司成立外商常駐中國代表處,請提供以下資料: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 1份
國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2本(深圳地區國地稅合一)
地方稅務登記證(正、副本)2本(深圳地區國地稅合一)
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副本)及 IC 卡 3張
代表處公章、私章、財務章各1枚 及 刻章印鑒卡1張
首席代表的《工作證》1本
首席代表的《就業證》1本
首席代表的《居留許可簽證》1張 【註:如為港澳臺籍人士則無此項】
一般代表的《工作證》【註:如果沒有增設一般代表則無此項】
一般代表的《就業證》【註:如果沒有增設一般代表則無此項】
一般代表的《居留許可簽證》【註:如果沒有增設一般代表則無此項】
 

如委託本公司一併代辦辦公室租賃手續還會得到辦公室租賃合同 1份。

   

設立代表處的項目收費
政府收取的手續費用項目如下:
   
刻章費
登記證費
國地稅登記證費
代碼證書費
銀行開戶及年費
健康體檢證明費
就業證費
居留許可簽證費
文件快遞費(視客戶需要而定)
 

【註:以上收費項目會因時間及地區的差異而有所不同,實際費用應按當地政府等部門的實際收費憑據而定】

   

註冊代表處後,客戶每年營運所需費用如下:

   
證照年檢延期費用
就業證延期費用
居留許可簽證延期費用
每月繳納稅項
 

【註:外商代表處的稅務,具體是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徵稅。 計算公式如下:
收入 = 經費支出 /(1-15%-5%);應納營業稅 = 收入*5%(按季計算);
企業所得稅 = 收入*15%*25%(按季計算);此外代表須另繳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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